《宁波市促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财政局等5部门印发了《宁波市促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宁波国际航运中心,争创宁波航运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力争到2025年,全市航运运力规模保持全国前列、头部企业竞争力显著提升、航运服务产业提档升级,航运业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更加突出,助力打造世界一流强港和现代化滨海大都市。
二、主要依据
《宁波市提信心扩需求增动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三、对象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在甬经营的企业。
四、主要内容
(一)目标导向。本政策以行业扩量、主体做强、服务提质、经济绩效为目标导向,围绕着提升航运企业规模、扩大船舶运力、拓展海运业务以及延伸航运相关服务等方面,编制了17条政策进行扶持,进一步提升我市航运业发展质量和规模,支撑我市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打造世界一流强港和现代化滨海大都市。
(二)把握时间周期。充分听取了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的意见,从行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根据财政资金配置情况,时间为3年。
(三)具体内容。本次编写的政策总共为17条,共分四个部分。
1.培育更大规模的航运经营市场方面。主要有5条政策,重点从招商引资、新增运力、争先进位、国际海运、内贸集装箱发展等领域,支持航运企业做大做强。
2.打造更高能级的航运服务产业链方面。主要有4条政策,着重从引进总部、船舶管理、船舶检验、船舶交易等领域,提升航运服务能级。
3.搭建更强有力的要素供给体系方面。重点围绕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人才、海事法律仲裁等领域,提出4条政策。
4.构建更加优质的航运营商环境方面。重点围绕安全绿色发展、信用建设、港航数字化、行业服务指导等领域,提出4条政策。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读。
解读负责人:柴勇,联系电话:0574-8938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