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更好推动“十四五”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根据《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宁波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限2021-2025年。
二、主要内容
《规划》对“十三五”以来宁波市能源发展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回顾,剖析了“十四五”时期宁波市能源高质量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宁波市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指标体系、重点任务和举措,提出了保障措施。
三、发展目标
1.总量目标。到2025年,全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9200万吨标准煤,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根据能耗强度及经济增速指标确定;全社会用电量1145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负荷达到2300万千瓦,年均增速分别为6.6%和7.0%。
2.结构目标。到2025年,全市电力装机容量达到2700万千瓦以上,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80万千瓦以上,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45%以上;原油加工能力达到5000万吨/年,液化天然气接收能力达到1200万吨/年;全市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天然气消费占比力争达到6.5%;电力热力用煤占全市煤炭消费比重达到85%以上。
3.节能降耗目标。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煤炭消费总量完成国家、省定目标任务;6000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发电煤耗在28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供电网综合线损率控制在2.8%以下;能源领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
4.民生改善目标。到2025年,城乡居民天然气覆盖率达到60%。居民人均生活用电1300千瓦时以上,全市供电可靠率超过99.99%,电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重点任务
(一)坚持安全多元,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供应体系
1.提升电力保障能力。推进电源设施建设,推进电网设施建设,推动省内特高压交流环网落地建设,规划布局特高压第四直流,提高外来电保障能力。统筹强化架空管杆线入地管理。
2.提升油气供应能力。推进中国石化宁波成品油基地建设。推进舟甬绍成品油管道建设。提升天然气供应能力。加快推进甬绍干线、杭甬复线等天然气主干管道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储气调峰能力建设,加快城镇配气管网建设。
3.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探索多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并网和消纳。深化“光伏+”十大工程,推进规模化光伏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分布式光伏整县(市、区)开发,建设一批光伏村示范项目。有序推进风电项目,适度兼顾陆上分散式风电发展。
4.发展集中供热。按照“以热定电”的原则建设和改造集中供热项目。优化完善配套供热管网设施建设,推进热网互联互通。
5.建设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网络。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各类规划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有序推进加氢站建设。
(二)强化节能低碳,构建绿色高效的能源消费体系
1.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开展高耗能行业、产能过剩行业能效对标专项行动。开展工业领域余热余压高效利用、电机和空压机系统能效提升等专项行动。组织实施高能耗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创建绿色交通城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
2.强化节能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把高耗能项目准入关。新建高耗能项目严格执行能耗等量置换政策。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健全节能执法体系,加强专项节能监察,实现重点领域节能监察全覆盖和全流程闭环管理。
3.推进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积极拓展天然气资源渠道,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开展地方电厂综合提升改造专项行动,淘汰改造低效燃煤机组。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地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三)坚持创新驱动,构建能源系统与产业协同的发展体系
1.推进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推动能源技术自主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导地位,打造技术协同创新平台。推动能源产业发展,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水平。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现代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的创新和应用。有序推动氢能应用示范和商业化推广。
2.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构建生产、输送、使用和储能系统集成、经济高效的能源互联网体系。推动数字平台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紧密融合。加强电网需求侧管理。
3.推进综合能源服务。加强能源需求管理,创新满足终端用户多元化用能需求的能源生产供给服务模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能源梯级利用、能效综合提升目标。
(四)推进改革示范,构建现代能源治理体系
1.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引导现有央企、省企为主的油气存储设施、长输管道对各类市场主体开放。支持民间资本、企业开展能源贸易,投资能源储运设施。探索商储国储转换机制,试点开展油气储备动态轮换。
2.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积极参与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市场交易为辅的省级电力市场。鼓励新型储能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研究完善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市场化运作机制。支持开展绿色电力交易。
3.深化能源资源要素配置改革。推进节能与“标准地”“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协同应用。建立完善用能预算化管理制度,积极参与用能权交易,积极组织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
4.加快能源管理数字化转型。构建市级智慧能源管理服务系统,搭建企业能源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加强电网、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的数据信息高效互动,实现全市能源管理“一屏感知”“一网研判”“智能治理”。
(五)筑牢安全底线,提升监管应急水平
1.加强能源安全运行能力建设。健全能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政企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合力。
2.强化行业安全管理。完善电力行业安全运行管理,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重视氢能、储能等新型能源安全管理,做好制度设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部门监管职责。
(六)深化开放合作,建设新型国际能源贸易中心
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立足宁波能源发展基础,强化能源资源国际合作,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能源储备机制。加强与国内外交易所联动发展,共建能源储运基地。
解读机关:宁波市能源局
解读人:丁冰 联系方式:0574-89183982
政策图解:《宁波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