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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坚持征收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打造“阳光征收”品牌

发布时间:2024-08-22 16:2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宁波市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公开为手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打造房屋“阳光征收”品牌,全力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逐步形成了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的房屋“阳光征收”工作体系,创立了又好又快推进房屋征收工作的宁波解法。自开展“阳光征收”以来,宁波市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667个,涉及房屋建筑面积1555.7万平方米,户数99220户,总体签约搬迁率达99.1%;其中325个项目在规定期限内100%签约,征收项目签约时间大幅缩短至2-3个月;信访和复议诉讼数量大幅下降,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约80%房屋征收项目实现当年启动当年清零,保障了一大批重大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一、强化管理体制创新,确保项目高效推进

宁波市根据房屋征收工作实际,明确房屋征收县级政府负责制,创立“市级管理、区(县)级负责、乡镇街道实施”三级征收管理体制。理顺房屋征收机构职能设置,市级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管理,10个区(县、市)和高新区管委会设立独立的、政府直属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乡镇(街道)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实施具体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合力,确保项目高效推进。

二、公开征收政策清单指南,加强政策顶层设计

宁波市按照全市一盘棋思想推进房屋征收政策立法,出台《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配套政策,建立以政府规章为核心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体系,确立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的补偿理念,统一全市征收补偿补助奖励标准,形成全市公平补偿的征收政策体系,为“阳光征收”打下政策基础。同时,宁波市推进房屋征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操作指南》,制定标准化的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和106个示范应用文本,编制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务公开清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要求,切实保障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透明。

三、坚持补偿信息公开,实现征收公平公正

为全面推进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宁波市研发房屋征收信息监管系统和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系统,形成基于互联网、移动端、现场触摸屏三位一体的信息公开服务体系,实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九公开”和“三上网”(即项目概况、征收政策、征收方案、通知公告、调查结果、评估结果、补偿结果、工作人员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九大方面信息公开和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网上公开),实现征收补偿信息动态、实时、全面公开,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签约。如宁波市鄞州区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补偿信息公开不留死角,深入推进补偿协议、评估报告等全方位公开,划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4835户完成签约4827户,签约率达99.83%,白鹤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5045户完成签约5039户,签约率达99.88%,创造宁波市大体量房屋征收项目新历史。

四、引入“一站式”法律服务,减少争议与纠纷

宁波市始终坚持房屋征收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强化房屋征收工作民主决策,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大力提升公众参与度,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创新推进项目共享法庭机制,引入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咨询、老娘舅等“一站式”法律服务,提前化解房屋权属、婚姻继承、抵押保全等矛盾纠纷。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政府“阳光征收”理念,把城市建设的“大道理”、补偿安置的“大实惠”和补偿信息的“大公开”向群众讲清讲透,切实增强群众对房屋征收工作的认同感。做实做细补偿方案,依照群众安置需求,详细罗列每项补偿标准和金额,帮助群众理解政策、算好细账、做好参谋,打消群众签约顾虑。

推行房屋“阳光征收”,使宁波房屋征收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获得住建部、省建设厅的高度认可,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等媒体均给予重点报道。先后有百余批考察团经住建部、省建设厅推荐来宁波市考察学习,在全国范围内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房屋“阳光征收”宁波做法。2016年宁波市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全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唯一的试点城市,2017年宁波市江北区被浙江省政府列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区,2020年《打造房屋“阳光征收”品牌》被选入《法治浙江“重要窗口”实践100例》。